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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4批2023年8月8日)

时间: 2024-04-29 03:33:59 |   作者: 废旧汽车撕碎机

  越城区鉴湖街道施家桥秦望村003乡道附近有一家绍兴钢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露天场地,并在生产时有噪音、扬尘、异味等产生,该情况已存在半年。

  1.绍兴市钢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具备营业执照,主要是做钢铁等废旧金属回收,生产的基本工艺为废旧金属切割和打包,不产生生产废水。但由于露天场地内堆放的废旧钢铁未做好防雨措施,经雨水冲刷形成含有铁锈的地面积水。该露天场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地面已硬化。经现场踏勘该企业工艺流程为废旧金属分拣打包与废钢筋剪切,根据《20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无需环保审批。

  2.现场检查时,绍兴市钢森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核实,受临近山体地质灾害点治理及行业经济不景气影响,该公司连年亏损,于2023年6月25日停产至今。该企业停产前切割废旧钢铁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扬尘和切割异味。

  要求企业不可以继续生产,于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现存材料清运工作,10月20日前关停。

  越城区树下王中路整条街都没有垃圾桶,近期我发现环卫工人直接将收来的垃圾堆放到了附近商铺门口未清理,垃圾散发恶臭味,目前已堆放2、3天。

  1.越城区北海街道树下王中路目前已无垃圾桶设置,路面卫生由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环禹公司进行日常清洁,商户垃圾由锦园物业负责统一收集。经调阅资料,该路段原来在树下王中路南段靠东侧六米剪板厂门口确有一只100升蓝色垃圾桶存在,由环禹公司的清扫员清理桶内垃圾。但近期因发现该处垃圾投放不规范且垃圾桶卫生状况很差,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根据越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主城区道路不设置垃圾桶,实行垃圾不落地分类收运,故将垃圾桶撤除,由环禹公司清扫员加强该道路保洁,及时收集处理垃圾。

  2.经实地踏看,树下王中路环境卫生情况良好,路面整洁,无洒落垃圾和长期堆放的垃圾更无散发恶臭味的情况。但通过走访询问,存在清扫员偶有将生活垃圾清扫至沿街商户门口,但无故意堆放的行为。

  1.越城区北海街道社区继续推进沿街商户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人人参与分类、做好分类,督促沿街商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规范投放垃圾。

  2.越城区北海街道社区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收运,对沿街商户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便于商户垃圾投放。

  3.加强对环禹公司清扫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工作,如发现有故意将垃圾扫到沿街店铺门口的行为,将从重处罚;同时继续做好树下王中路环境卫生工作。

  4.越城区北海街道将继续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实践行动,向广大居民做好宣传倡议,一同营造良好环境。

  诸暨市安华镇球山村内有几十家塑料颗粒制品厂,是出租屋内的家庭小作坊,该些厂直接将废水直排,并有废气产生,该情况已存在3年。

  1.经排查,目前安华镇球山村及附近霞丽村范围内共发现塑料颗粒加工公司6家。⑴诸暨市朋强塑料制品厂,具备营业执照,从事塑料颗粒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塑料造粒机;⑵诸暨市精星塑料制品厂,具备营业执照,从事塑料颗粒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塑料造粒机;⑶诸暨市安华张某良塑料制品厂,具备营业执照,从事塑料碎片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4台破碎机,其中2台采用干式破碎,2台为破碎清理洗涤设施;⑷代某虎塑料加工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破碎清理洗涤设施;⑸郑某伟塑料加工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塑料碎片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破碎清理洗涤设施;⑹郑某锋塑料加工点,尚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塑料碎片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1台破碎清洗设备。

  2.现场检查时,该6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诸暨市朋强塑料制品厂、诸暨市精星塑料制品厂无生产废水产生,但车间内有明显异味;诸暨市安华张某良塑料制品厂、代某虎塑料加工点、郑某伟塑料加工点、郑某锋塑料加工点现场未闻异味,清洗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外侧未发现明显排水痕迹。经核实,上述项目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于8月3日责令6家企业限期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完成环评审批前不得恢复生产;

  2.安华镇政府加强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同时督促相关业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

  诸暨市店口镇何家塔村某村民在自家设立不锈钢加工场所,位于白塔湖边上,未环评,加工时噪声很大,加药剂的抛光污水直接往地下排放,乱倒废油。

  信访件反映的不锈钢加工场所,经核实为诸暨市哲橙机械配件厂。该厂生产时间主要为每天上午,主要是做五金配件加工,无抛光生产设备及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噪声和普通工业固废废铁屑。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经现场检查,废铁屑暂存于厂区门口雨棚内,贮存场地存在不够规范问题,厂区周边未发现排放其他工业污水和倾倒废油的痕迹,但厂内环境较乱。8月2日上午,诸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进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要求。

  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要求诸暨市哲橙机械配件厂于2023年8月底前规范一般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并做好厂内现场环境整改治理工作。

  2.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东风村河道内滋生大量水草,藻类垃圾,影响水质。街道办事处指使东风村村民周某某在河道上使用农药,对水草进行喷洒,对环境造成污染及水域。

  1.信访件反映的东风村村民周某某为东风村河道保洁员。根据实地查勘,东风村河道整体水质清澈,水草较少,藻类垃圾基本没,没有一点水质发臭现象,过村河道基本可见河底。东风村傅张村与前张村交界处小桥处因为出水口突然变小,加之这几天雨天较多,所以堆积了上游冲刷下来的一些水葫芦,加上远离自然村,所以打捞不及时,形成堆积。该问题已在本轮督查DF2023073004号信访件中答复,并于7月31 日完成 打捞清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现场对傅张村河道进行了水质采样,结果显示为三类水质和四类水质。

  2.周某某与东风村村委签订合同,负责村内河道保洁。东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东风村村委干部从未指使周某某在河道上使用农药,其本人也不进行过对水草喷洒农药的作业。加之喷洒农药需要费用,东风村村委从未报销过农药相关联的费用。据周某某本人自诉,由于他经常在干完农活后再上船清理河道,所以会将用完的农药喷洒器放在船口,可能会导致了误会。走访周边绍兴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员工,未发现周某某使用农药喷洒器。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原高旺村河道水域(村民高某某房屋对面)存在违法河道填埋。

  信访件反映位置为东风村高旺片清风桥及周边水域,该桥2021年7月底开始建造,当年10月份建成,形式为箱涵,横跨8.0米,箱涵总宽4.2米,箱涵顶高程为5.95米。原高旺村河道水域(村民高某某房屋对面)仅涉及一条河道水域,之前此处存在一座违建老桥。东风村高旺片清风桥建设工程通过拆除老桥及其桥墩补偿水域面积23.7m²,达到占补平衡,周边河道岸边河坎完好。对比绍兴市上虞区水域范围图,河道岸边位置均为非水域面积区域,所以不存在违法河道填埋的现象。

  举报人在2021年12月向诸暨生态环境分局就诸暨市陶朱街道城西新村下桑园和五纹岭隧道上乱倒建筑垃圾等问题进行了举报。2022年1月诸暨分局给出了书面答复,但是对其处理意见书结果不满意,垃圾并不进行消运仍存在乱倒现象。

  1.2021年12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接诸暨市陶朱街道城西新村村民来信,反映陶朱街道下桑园和五纹岭隧道出口处倾倒垃圾等问题。经与投诉人、村干部沟通,确认反映地块为陶朱街道城西新村集体留置用地,其中“下桑园”位于金川路与兴业三路交叉口西南角处,面积约45亩,用于村内建筑垃圾临时堆放;“五纹岭隧道出口处”位于五纹岭隧道北出口100米处,面积大约15亩,有建筑垃圾倾倒。执法人员将相关情况反馈至陶朱街道城建办后,建筑垃圾已进行了清理。2021年12月20日,陶朱街道委托浙江中广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相关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相关限值要求。

  2.现场检查时,原反映的“下桑园”地块四周有围墙堆砌,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堆放;“五纹岭隧道出口处”有一米左右进出道路,有少量建筑垃圾在地块周边倾倒。

  1.陶朱街道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五纹岭隧道周边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倾倒问题再次发生。

  2.陶朱街道将举一反三开展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察觉缺陷及时整改。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东风村(位于东风村高旺自然村屠家村村干部胡某某违章住宅西首50米处)基本农田上建造违法房屋5间,面积达到500多平米,用于出租给豆腐作坊,该作坊未经规划审批,未有环评手续,各种发酵发臭原料及污水随意排放,破坏旁边的环境,举报人多次举报无果。

  1.信访件反映的东关街道东风村高旺自然村屠家村干部胡某某违章住宅,实为其公公沈某某的30余平方米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已于2020年全部拆除。

  2.信访件反映“基本农田上建造违法房屋5间,面积达到500多平米,用于出租给豆腐作坊”的问题,经查,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并非农田,现存房子5间约220平方米,建造于2003年前后,属东风村委所有。2020年8月,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东风村委将该房屋出租给村民屠某某后屠某某转租给张某某,用于制作豆制品。原有的220平方米老房子根据《上虞区违反法律建筑处置意见(试行)》,暂缓拆除。场地东南角另有一处新增违建,面积约为6平方米,综合执法中队已按相关流程开展处置。

  3.信访件反映“该作坊未经规划审批,未有环评手续,各种发酵发臭原料及污水随意排放,破坏旁边的环境”问题,在收到省委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之前,即2023年7月29日,上虞区东关街道已会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影响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东风村高旺片屠家有一处豆制品生产储存场所,该场所未申办食品生产相关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当场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综合执法部门对一处6平方米的新增违建已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作坊生产豆腐不有必要进行环评审批,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豁免情形)。8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豆腐作坊正在清场中,屋内生产设备均已作查封处理,现场未曾发现生产原料,未见其生产行为,经营者张某某明确说近期把设施设备搬离清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对豆腐作坊东北侧、西北侧、西南侧地表水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规定标准,且作坊周围均是农田,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

  1.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7月29日对现场情况做了记录,对相关生产设备做了查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于当日进行立案;

  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东风村境内长期有企业和组织偷倒偷运化工垃圾、生活垃圾,倾倒于基本农田之上,对旁边的环境、农田、水质以及村民造成极大的影响及危害。

  1.信访件反映的点位位于东关街道东风村文化礼堂后原傅张自然村牛山山脚北面(距离新三线米)村道边的农田上,套合三调及三区三线永农图显示,该区域为旱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经问询村委干部、调阅近期有关信访等方式了解到,2023年6月4日,生态环境部门曾转接到群众反映,称“在东风村境内有偷倒投运化工垃圾,倾倒于基本农田之上,对旁边的环境及村民造成极大的影响及危害,要求处理”。6月16日,东关街道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东风村境内周边农田进行踏勘排查,并在原付张自然村牛山山脚北面的农田上发现一堆垃圾,主要为建筑、装饰、保温材料等拆除后产生的废弃物,未发现化工垃圾。6月17日,该处垃圾已清运完成。东关执法中队对违法倾倒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对查实的倾倒者按程序在8月15日前进行罚款处理。

  2.2023年8月1日现场踏勘时发现,6月17日清理过的农田区块又出现少量偷倒的碎砖块、碎瓷砖片类建筑垃圾外,其他农田上均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倾倒点位也未发现化工垃圾。东风村由高旺、傅张两个自然村合并而成,两个自然村已建立专门保洁队伍负责村内道路清扫、垃圾分类清运、厕所保洁、河道保洁等工作。而该垃圾偷倒点自6月垃圾清理后尚未种植相关农作物,且其位置较为偏僻,垃圾偷倒行为较为隐蔽,保洁人员未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清理。

  1.东关街道立行立改,立即开展建筑垃圾清理,截至8月2日,偷倒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2.东关街道进一步落实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落实各自然村保洁员加强村庄周边排查,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处置,设置垃圾堆放指示牌和警示牌,引导规范堆放和警示乱倒乱放。

  越城区东湖街道五和村村委旁于2月份新建了一个污水管道,通过管道将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排放至村内河道内,造成河道污染。

  信访件反映的东湖街道五和村是一个纯农业村,该管道实为农业田间窨井式排水管道。经查阅资料,该排水管道位于五和村后横自然村后横六地块队。此地块有7亩耕地,东、西、北为道路,南为村民住宅,耕地中的雨水通过南边的渠道沟进入地下管道排放。因年久失修,易滋生蚊蝇,管道堵塞,雨水排放困难影响农业生产,五和村村委于2023年2月份对原有地下管道进行了疏通,并沿耕地南边边沿建造了窨井式排水管道,长约70余米,由东向西排向,最后排入降龙江。经排查该村村民郦某某、戴某某将卫生间洗手盆和洗澡水管道私接入排水管道。现场检查时,河道保洁状况良好,河面无明显垃圾漂浮,已对该管道排放口及上下游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IV类水质,存在河道污染问题。

  1.已将村民郦某某、戴某某卫生间洗手盆和洗澡水管道接入化粪池,作为农家肥水使用。目前已完成整改。

  2.对村民郦某某某、戴某某私接窨井式排水管道的行为,村委已进行批评教育。

  3.东湖街道将对河道开展整治,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排查,确保河道的综合长效管理。

  2017年,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马山村在建造化粪池,但由于没施工好,导致一到下雨天,化粪池的污水全部流到河道内,污染河水.

  1.经排查,信访件反映的“化粪池”为上虞区东关街道马山村湖村渔家河道溇底(河道尽头)的公共厕所。

  2.该公共厕所为2017年PPP项目中新建,总面积约30平方米,厕所污水已纳入农村里的生活污水管网,日常由水务集团下属排水公司做维护。厕所北侧20米左右为村级河道溇底,西侧为农田,排水公司在日常维护及现场排查中均未发现厕所化粪池中的污水流入河道的现象。但现场检查中发现,受近期台风阴雨影响,厕所西侧农田收割后所剩的稻草根存在腐烂现象,混有腐烂稻草的农田水溢流,经雨水口排入河道,导致河道水质比较浑浊。生态环境分局对农田出水口、河道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两处水质中氨氮、总磷均偏高,同时结合水体观感、气味等因素综合判定该处河道水质浑浊主要由农田水溢流引起。

  马山村委加强对该河道溇底的保洁工作,利用水生植物改善河道溇底水质,预计2023年10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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